我国国家安全法中对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义务有明确规定,如“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以及“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等。这充分证明,无论是社会组织还是个人,都必须对国家安全承担起法律责任来,认为国家安全与自己关系不大甚至毫无关系的想法是极其错误的。
如今是网络社会,中国已成为网络大国。在此背景下,无论是为了国家安全,还是为了网民个体,拥有清洁的网络空间,已成为不容回避的安全课题,必须认真对待。网络安全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但就是有部分人对此没有足够的清醒认识,甚至在理解上出现了偏差。其实,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已经在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中到处体现。例如,在国家机关工作的人使用单位电脑时,内外网就一定要禁止混用。
居安思危,才能有备无患。面对国家安全,任何人都不是旁观者,必须清楚地了解自己作为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尤其是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而且,也不能总是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到时,才开始宣传国家安全的重要性,而是要在平时就把国家安全认识到位,并落实在行动上。我国长期处于和平发展年代,但一定不要忘记还存在潜在的威胁。只有人人养成向一切损害国家安全的违法行为说“不”的习惯,才能筑牢捍卫国家安全的防火墙,以使国家稳定繁荣,人民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