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推荐工作中,将优秀的少数民族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代表推荐为表彰对象。
据统计,在所有推荐对象中,少数民族代表达到了推荐总数的15%,涵盖蒙、回、藏、维、满等15个少数民族,其中布依族党员首次入选。
许多基层党员群众反映,这次推荐工作,请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来推荐,推荐的都是身边的典型,这样的先进可敬、可信、可学、可比。
实行差额遴选 做到好中选优
4月下旬,中央组织部就推荐对象基本情况、事迹材料、产生过程等,与各推荐单位逐一沟通,提出具体意见。4月底,推荐单位以党委(党组)名义报送推荐审批表和事迹材料。经认真审核汇总,形成123名全国优秀共产党员、121名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和360个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名单。
——广泛征求意见。5月上旬,中央组织部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安监总局、卫生计生委、教育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17家中央和国家机关发函,请他们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这次审查,共涉及135家企业、9家医疗卫生机构、29所学校、21个社会组织,审查内容包括维护职工权益、节能减排、照章纳税、诚实守信、安全生产、医疗服务、教育收费、经营管理等方面。
经审查并由推荐单位核实,有20个推荐对象因对其所在单位存在未全员足额交纳社会保险费、发生责任事故、经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负有一定责任,不再列为表彰对象。
——进行差额遴选。5月中旬,中央组织部对推荐对象基本信息、事迹材料等进行审核,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综合考虑结构、分布等因素,从推荐对象中遴选拟表彰对象。
根据表彰方案,按照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遴选全国“两优一先”拟表彰对象。为做好遴选工作,中央组织部认真制定《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遴选办法》。在遴选工作中,注意把握以下原则:一是突出功绩导向,兼顾地域、行业、领域、民族等结构分布,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二是参考推荐单位党员、党组织数量确定表彰名额,做到大体相当;三是适当向艰苦边远地区倾斜;四是尊重推荐单位对推荐对象的排序意见。经过反复比选、好中选优,评审提出100名全国优秀共产党员、10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0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表彰对象建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