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喜欢什么样的官,千百年来其实是一致的,那就是清廉、为民、务实。如同俄总理所言:清廉的官员无论在哪个国家同样得到人民爱戴。在全党上下都在努力践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背景下:“包公精神”应该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一面镜子,时刻对照自己,警醒自己,踏实走好勤政、为民的群众之路。
观看千年包公观后感优秀范文_第4篇
在老百姓心目中,千百年来为人们所传颂的包公执法如山,无所不在,上至皇亲国戚,下至平民百姓,违法必究,铁面无私。被认为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清官。包公的正气、勇气和灵气,已成为中华民族灵魂的一部分,同时也成了老百姓心灵的寄托。因此,包公,这个形象的核心内涵和价值作用是一致的:有包公在就有天理在,有包公在就有正义在。只要人们有维护正义、惩恶扬善、渴望公道的心愿,包青天的价值和魅力就不会衰弱,包公形象就不会消失。
司法判决是经过法官良心过滤后的法律,要求法官要有良知,还要有善行,如果法官心灵的源泉受到玷污,那他的学识越高、技巧越丰富,对社会的危害则越大。有了法律的规则,司法运作的全部过程需要法官的行为来展示,法官要在与公众互信的法律信息交涉中确立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在润物无声、潜移默化中孕育滋养法治信仰,仰不愧天、俯不愧地、内不愧心。
人民法官是国家公仆,所应有的职业道德,决定了人民法官必须致力为公、甘于奉献,职业尊荣感与价值感要靠不断完善专业素质与提高个人情操来予以保障。舍去社会风气中的浮躁虚华,静以修身,耐得住寂寞。当明镜高悬、法槌高举之时,法官的灵魂深处要有一尊静默的独角兽,公正是它的身体,良知是它的血肉,智慧是它的经络,为民是它的呼吸,而奉献则是它不断运转的动力。
观看千年包公观后感优秀范文_第5篇
包公铁面无私、清正廉洁、刚直不阿、不畏权贵。这种精神和品格深入人心,是中国人法律意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代纪检干部,以及包括法官在内的司法、执法工作者,甚至所有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
包公司法文化是经过长期积累而形成的一种精神价值,被广大人民群众广泛认可,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从古至今,有关包公的戏剧和故事虽有变化,但都有一个共同的主题,那就是把包公视为公平、正义的象征。在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过程中,有些东西是可以跨越时代、超越时空、永恒持久的。就法律而言,公平正义是人们永恒的追求,惩恶扬善等最基本的司法原则和司法精神始终不变。就司法者而言,清正廉洁、无私无畏、执法严明等职业要求,也不会改变。包公司法文化之所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正是具有上述两个层面上的精神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