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包公观后感精选范文(2)

观后感2018-08-30王新老师

正说着,又见包公抓起谷粒,一粒一粒放在嘴里嗑去稻壳,吃了米粒,真是“盘中之餐,一粒未废”。这有啥说的,鸡蛋里挑骨头也挑不出来,大太监与小太监,只好大眼瞪小眼。

走着走着,就快到淮河边上,眼看包公就要到家了!两个太监还未抓到包公的把柄,怎好向皇上交差呢?于是,又嘀嘀咕咕地商量了一个计策:大小太监连夜从小路急行,赶到包公前面,在淮河边上坐等,单等包公一到,他们一个拉腿,一个推背,把包公推到一堆脏东西上。他们以为这样,包公准会到淮河里去洗手,淮河里有人淘米、洗菜,就安他个玷污河水的罪名。这真是啥坏点子都想到了。

哪知包公手弄脏后,叹口气爬起来,正想到河里去洗,瞥眼一看,河边小媳妇、大姑娘,淘米的淘米,洗菜的洗菜,提水的提水。他怔了怔,心想:这一洗手,不坏了人家吃用水吗?于是包公走到河边,用干净的左手掬水含到嘴里,然后又离开水边,到坡上吐出水来冲洗。两个太监看着,一点办法也没有。心想:包黑子真是天下难有双的铁清官,就跟他一万年,也找不到他的脏点。只好垂头丧气地回去回复皇命。

这事一传出来,老百姓就说:毒不过皇上,奸不过太监,清不过包公。

2016年千年包公观后感(2)

断案如神是民间对包公的最重要评价之一,甚至在传说中还出现了“白天审人夜间审鬼”的离奇故事,前文所提到的“孙押司凶杀案”即属此类传说。但是因其只出于公案小说,且无正史记载,不足为信。

翻查正史和其他史料,发现包公断案如神的故事鲜有记载,倒是可以看到一则错判的案例。北宋沈括所著的《梦溪笔谈》中记载:包拯在做开封府尹的时候,有个富户犯了法,按律应处脊杖十七下。那个富户贿赂了开封府的一个书吏,书吏得了钱后说:“我豁出去陪你一起受一顿臀杖吧。”当时的脊杖要打击人的脊背,很容易将人打残,臀杖就是打屁股,比打后背要轻得多。到了包拯审案时,那富户按书吏的指使大哭小叫,正在作记录的书吏装作不耐烦,大声插嘴道:“不就是脊杖十七下嘛,干吗哭哭啼啼纠缠不清?”包拯一听就火了:一个书吏竟敢这样狐假虎威!于是下令把书吏拖下去臀杖十七下,对那罪犯却从轻发落了。包拯这样做,目的是想压一压小吏的气焰,殊不知正好中了书吏的圈套。

万世景仰只为清明

包公虽然在断案以及传奇性事件上得不到史书的支持,但他确实是个清官,是个刚直不阿的谏官。因此,他虽然文采不如同时代的欧阳修,政绩不如同为官的王安石,但却被老百姓铭记于心。人民需要“清官”,而世上又少有清官,这样,“包青天”应运而生,戏越编越多,人越传越神。有几件事情可以证明他的高贵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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