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小官贪腐惩防并举。一是要加强对干部的学习教育,提升综合素质,尤其对掌握有实权的小官们,要时时敲响警钟,提高其对党纪国法和纪律制度的敬畏意识,彻底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要强化监督,严于用权。对权力运作推行阳光操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促使权力正确运用,坚决杜绝权力滥用,建立健全拒腐防变的长效机制,彻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三是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尤其对小官、苍蝇的贪腐行为实行零容忍、严查处、重惩治,才能以儆效尤,才能清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才能净化社会空气,还社会一个风清气正的氛围。
岂容蚁穴毁巨堤观后感(2)
党是肩负神圣使命的政治组织,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职责的公民。对我们党员干部来说,有两条红线碰触不得,一条是国家法律,一条是党规党纪。国家法律体现国家意志,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底线;党规党纪对党员的要求更严于国家法律对公民的要求。“纪严于法”体现了我们党的先锋队性质,体现了党的先进性,更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同时,“纪严于法”也决定了“纪在法前”,党规党纪是第一道防线。筑牢这道防线,就是要把党规党纪挺在前面,用党的纪律和规矩来规范党员干部的言行,就是要求各级党员在纪律面前一律平等。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许多腐败等违法行为的症结都在于忽视了党纪的约束,正是没有筑牢党纪这道思想防线,才导致麻痹和怠倦思想瞬间迸发,摧毁了国法的防线,最终滑向万劫不复的深渊。将纪律挺在法前,且严于法成为我党目前直至今后需要遵循的思想路线,党的第一代领袖毛泽东十分重视党的纪律建设,不仅为党和军队制定了诸如《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等一系列纪律,更加注重执纪的严格性,正是如此才深受广大老百姓的爱戴与尊敬;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邓小平也反复强调纪律,我们党要团结和组织起来,“一靠理想,二靠纪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纪律“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只有严明党的政治和组织纪律,才能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维护党的力量和权威,保证党的坚强战斗力,保证党的路线的贯彻执行。笔者认为: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纪”在“法”前,是争取民心的治本之策。不正之风和腐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之基,人民深恶痛绝。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如果不能有效遏制,任其横行,最终将导致脱离群众、失去人民的信任和支持,动摇党的执政之基,所以应当时刻将纪律挺在前面,要对党员领导干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只有管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才能赢得人民群众这个“绝大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