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注重廉政责任落实,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管理层级化、规范化。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在落实。我们紧紧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细化工作责任和目标要求,将责任制落到实处。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实行目标管理。年初党组成员分工调整后,我院及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进行相应调整,按照各位党组成员新的分工落实了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纪检部门还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类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安排表等下发到各党支部,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细化、量化、科学化,确保与日常工作同步进行。每季度末,院分管领导还要带领纪检监察部门对各基层法庭和机关庭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二是明确各自职责,实行层级管理。我们在“一把手”负总责的基础上,院长、各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到各分管领导和部门,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三级目标责任管理机制,强化每个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各自的职责,坚持业务工作抓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管到哪里,谁负责分管的干警出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工作与审判业务的“一岗双责”。
三是抓住关键环节,落实责任追究。为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完成,日常工作中,我院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队伍建设、岗位目标管理相结合,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法院中层领导干部是法院的中坚力量,承担审判工作任务重,社会接触面广,处在风口浪尖,廉政风险级别高,他们的思想、理想、作风好不好,直接影响法院的事业和形象,是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因此我院特别注重中层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落实,把中层负责人作为考核的重点,把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院、庭主要负责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领导不力、甚至放任不管,导致本部门出现问题的,对分管院领导和庭室负责人坚决依照党纪政纪追究责任。
四、注重廉政文化建设,营造昂扬向上、风清气正的司法氛围。
大力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对于法院队伍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形成廉荣贪耻的思想道德基础和文化氛围,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现象发生,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