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善内控机制。一是修订完善了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年初,通过自下而上、集思广益的办法,对局机关原有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在人事任免、基本建设等制度中新增廉政条款12条。并对所有制度汇编成册,印发到各股室,便于干部了解、掌握和执行。二是开展财权风险点搜索,完善业务管理制度。对财政资金管理安全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风险点进行了全方位“扫描”,排查出资金管理风险点32个。在充分进行分析评估的基础上,按“风险分解、规范运行、循环监督、相互制约”的原则,出台了《进一步加强我县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通知》,对资金审批和拨付流程、银行账户审批和管理、印鉴和票据保管使用、会计核算和对账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约束,确保了财政资金和干部人身安全。同时,开展了局机关股室负责人和一般干部大轮岗,交流轮岗面达到70%。三是进一步完善决策内控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规范了各种议事规则和程序。严格落实了主要负责人“三个不直接分管”规定,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审批制度,对年度预算编制、人员选拔任用、专项资金安排、政府采购、大额资金使用等内容,集体研究、集中会审、集中批复,不搞暗箱操作,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公开。
三、加大了监察力度,确保了执行力的提高。
1、加大督查力度。定期开展干部廉洁理财情况的检查,围绕制度执行、资产分配、经费开支、厉行节约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和督促,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心慈手软,不搞下不为例,查处情况一要通报,二要严格与年终考评和奖惩挂钩。
2、强化了内部监督。一是坚持内审制度,重点开展了对股室执行制度、组织收入、拨付资金、经费开支等情况的审计;二是对今年来因实施干部轮岗、换岗制度而异岗的财政干部进行离任监督审计,由此并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不变。三是协助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狠抓了信访及案件的查办审理工作,基本上做到了有案必查。
3、开展了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以行风建设为重点,着力构建了自我纠偏机制。一是开展了行政效能监察。对预算股、资产管理股、社保股3个重点股室的履行职责、依法办事、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了行政效能监察,并做出效能评价,指出了存在问题,明确了整改方向,促进了机关效能的提升,局纪委为提高工作效能和资金安全管理力度,明确了8个重点岗位和事项进行监察,制定了监察方案,形成了监察报告,促使出台了二个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