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大源头治腐力度
坚持通过深化改革,完善体制,创新机制,用科学的、系统的、可操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来约束权力、规范行政行为,堵塞漏洞,促进源头治腐工作不断深化。
一是深化制度改革,推动干部人事工作。坚持将干部人事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政治体制、行政体制等体制改革相协调配套。从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一支符合“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二十字好干部标准和能担当起建设现代化重任的干部队伍的目的出发,不断深化和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继续把好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关”,完善和规范酝酿、讨论决定制度,增强识人察人的准确性,推进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进程,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增强选人用人透明度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等方面力度明显加大,同时,通过任前谈话,正确引导新任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干部的廉洁性。
二是深化制度改革,健全行政管理体制。坚持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加快“在线”效能监察建设,确保对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非许可事项实施情况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和办结等重点环节的实时监控。
三是深化制度改革,建设现代市场体系。规范土地征收和使用权出让制度。加强国有土地批后监管,延伸土地管理监督“链条”,实现对土地使用行为的全程监督。全面深化政府采购“采管分离”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以财政部门为主,纪检监察、审计及其他有关部门配合的采购管理和监督机制,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依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采购人员的监督管理,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均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7.严肃查办案件,发挥治本功能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力维护党的机体健康和队伍纯洁。
一是加强领导,为办案提供组织保证。坚持从加强领导入手,强化办案责任制。强化了主要领导负责制。由纪委书记亲自抓案件查办工作,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办案领导体制和“谁主管、谁办案、谁负责”的办案责任制。形成了重点案件主要领导亲自靠前指挥,阶段性听取汇报,协调解决疑难问题,为办案工作排忧解难的工作格局;推行了“主办负责制”,实行每一案件一人负责,二人主办,一包到底,进一步强化了办案人员的责任;加强了后勤保障。自2011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在办案经费,交通、通讯工具上尽量向办案工作倾斜,为办案工作开绿灯,对办案工作给予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