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的党建工作开展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具体开展以下各项工作:
一、加强支部班子建设,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一)班子自身建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加强党建理论知识的学习,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增强“四个自信”,提高“四自能力”;增强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提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区重大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党支部书记参加学习培训一年不少于40学时。
(二)压实责任,努力完成党建任务。支部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党建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要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推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工作推进会。支部委员按照各自分工,积极协助书记抓好分管工作,把党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支部书记年终向支部党员进行抓党建工作述职。
(三)推行“党群共建”。做好党小组、团支部建立工作。党支部要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开展好活动,积极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党支部书记牵头负责抓好1个机关党建创新项目。
(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支部班子成员要抓好自身学习,并带头参加支部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带头讲党课,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改进工作作风,以上率下,充分发挥支部班子领导示范作用。
二、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提升党员政治素质
(一)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到常态化、制度化。把思想政治教育作为首要任务,紧密联系单位和个人实际,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每季度支部至少集中一次学习活动。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举办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讲座;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治国理政》第一、二卷结合起来,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在指导推动工作上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开展党性教育活动。至少组织一次党员干部到革命旧址、爱国主义教育或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按要求开展“党员活动日”、“党员集体政治生日”活动,加强党员党性修养,按照“四讲四有”标准,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