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区成立了低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和审核社区低保对象,并制定了社区低保工作管理制度;
2、低保对象的产生、申请手续办理及筛选审查,由社区低保工作人员负责,并进行第一次张榜公示;
3、由社区低保领导小组再次对低保对象、享受低保金额进行审核,进行第二次张榜公示;
4、经县民政局低保工作人员审批后,进行第三次张榜公示;
5、社区低保工作人员对低保各项工作负直接负责,并负责对低保户的协调管理工作;
6、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再就业及隐性收入状况,严格按照要求办理保障金的申请工作;
7、透过各种形式(如:讲座、发放宣传单、社区网站等)用心宣传党和政府的低保政策;
8、强化了低保对象参与社区公益事业的意识。社区工作人员多次组织低保人员进入社区进行环境保护、保洁保绿等公益性活动,受到了广大居民的一致好评。
三、严格执行低保资金的发放程序
对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弱势群体,在办理申请、审查、审核、审批的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三榜公示,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增加了低保发放工作的透明度。
四、落实优抚政策,强化优抚保障体系
优抚对象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作出了巨大的牺牲,是国家的有功之臣,不一样于一般社会保障对象。针对我区优抚对象面广量大的特点,我们从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大局出发,坚持政府主导,认真贯彻落实优抚政策,强化优抚保障,优扶工作中,对优扶对象做到服务周到热情,经常,看望伤残军人,帮忙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把各项补助全部、足额、准确无误的发放到每位优抚对象的手中,将政府的关心及时传递给他们。
五、低保档案统一规范
严格低保档案的建立,资料齐全、统一表格、装订规范,并作为永久性保存资料,以备上级部门审查。
六、做好其它救助工作
认真执行福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登记制度,完善困难居民大病救助工作,对患重大疾病的居民进行多次摸底调查,让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到实处。让最需要帮忙的困难群众身有所居、饥有饱食、病有医就、寒有衣穿,增强社会的诚信和友爱,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人性化和谐发展
七、认真召开低保自查工作
2012年度认真彻底的对本社区的低保工作进行了摸底自查工作。并对本社区低保对象家庭基本状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摸底,对已经再就业和隐性就业,家庭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家庭进行了重点摸排工作。透过几个月的低保自查工作的开展,本社区对低保对象家庭基本状况都有了进一步的掌握。一年来,本社区根据自查摸底状况,对社区低保对象进行了调整,存在已经再就业和隐性就业、家庭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家庭退出了低保对象。并且本着“应保尽保”的原则,新增贴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列入到“低保”对象。由于在自查工作中,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超多的低保政策宣传工作和耐心的解释工作,退出低保对象的家庭均表示理解了国家的低保政策,没有对退出低保对象提出异议。并且对新增低保对象透过“三榜公示”后,社区没有收到任何不一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