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发改局机关党委在市发改委机关党委的大力指导下,在景宁县直机关工委的有力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在党员教育、支部活动、党员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党建工作作如下总结:
总体情况。机关党组织建设牢固树立“抓基层,打基础”的思想,把加强机关党委、支部班子建设,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完善工作制度作为机关党组织建设的重点。我们把选好党委、支部书记、配强专职党务干部作为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的主要环节来抓。目前发改局机关党委书记由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担任,配备了专职副书记,5名委员全部配齐。还建立了机关纪委。下属3个党支部,班子全部配齐,机关党委副书记兼任机关党支部书记,2个公司经理兼任支部书记。
一、党建工作主要做法
(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党建工作摆上议事日程。
1、局党组(局机关党委)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高度重视我局的党建工作,始终把党建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列入局内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和《中共丽水市委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2、积极指导、领导、支持各党支部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构建起局党组负总责、机关党委负领导责任、党支部具体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机制,构建起了上下同心共抓党建的良好运行机制。3、在具体工作中局党组始终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一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党建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带头参加党支部的各种活动和双重组织生活。4、年初,党组认真分析了我局党建工作的现状,结合实际,及时指导机关党委、党支部制定好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明确了全年党建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为党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
(二)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
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今年在选拔任用价格认证中心主任时,严格按照《中共景宁畲族自治县股级干部任职审核若干规定》(景委办〔2015〕45号)办理,做到:(1)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2)考察;(3)酝酿;(4)讨论决定;(5)任前公示;(6)上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审批,县委组织部批复后,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发文公布或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