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实施方案1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为按期完成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的总体目标,切实做好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依据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
(一)目标任务
省委、省政府要求三年脱贫攻坚任务两年基本完成,2017年是决战决胜的关键一年。今年分配我市危房改造任务为3030户,综合考虑各县(市、区)的实际需求、建设与管理能力、地方财力、工作绩效等因素,在充分满足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需求的前提下,形成任务分配方案(见附表)。各县(市、区)要细化落实措施,合理安排各乡镇、村的危房改造任务,倒排工期,把好节点,早动手、早开工、早竣工,确保圆满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二)工作原则
1.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当地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大力推广节能材料和技术。确保改造的住房经济、适用、安全、节能、卫生,满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
2.经济最贫困、住房最危险原则。不搞普惠制,把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作为危房改造对象确定的必要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经济上最困难和居住危房两个条件。
3.统筹规划、重点安排的原则。在符合国家危房改造政策的前提下,统筹规划,重点安排。危房改造原则上要安排在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的村庄,要符合镇、乡和村庄规划,优先安排利用原宅基地、闲置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4.坚持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由困难农户提出申请,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5.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做到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6.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通过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提高补助资金额度等方式,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二、补助对象与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以下简称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险(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要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