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人为本,创新机制搬迁。在扶贫搬迁工作中始终坚持群众自愿,扶真贫的原则。在搬迁对象的确定上,必须是真正的贫困户,必须由本人先提出书面申请;在安置方式上,由农户自主选择搬迁类型,能集中搬迁的就集中搬迁,能分散搬迁的就分散搬迁;在建房标准上,由农户根据自身经济状况确定,能建楼房的建楼房,能建经济实用房的建经济实用房。在安置的选址上,由各乡镇、村根据镇、村建设规划自行选址。在搬迁方式上重点采取四种搬迁模式:一是实行梯度搬迁。鼓励低山、河边的农户进城经商给予适当补贴,将其房屋和士地等低价转让给中高山地带的搬迁农户。二是集中安置搬迁。今年实施的第二批15个整村推进重点村下达了900户市级搬迁计划、400户省级搬迁计划,大部分都要求实行集中安置。三是危改扶贫搬迁,2015年、县政府决定,以扶贫、民政、财政为主,县直各部门全体动员对全县900户住危房户实施危改扶贫搬迁,目前已完成80%特困户的危房改造。四是分散扶贫搬迁,去年全县分散搬迁713户,仅重点村曾家垭村一年就搬迁25户。今年,在全县实施整村推进的重点村实施分散搬迁986户。在组织实施工作中我们坚持四个结合。一是将省级搬迁和我县实施的危改搬迁有机结合同步实施。确保省、市级搬迁1000户和450户的
危改搬迁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将搬迁扶贫工作与整村推进扶贫工作相结合。将搬迁扶贫作为整村推进扶贫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项目进行建设。有效地推动了重点村的资金投入和工程建设力度。三是将搬迁扶贫工程与产业化扶贫相结合。在集中搬迁的重点村扶持建设规模化的茶叶、桑叶基地,促进搬迁农户发展产业脱贫。四是将扶贫搬迁与退根还林政策相结合。对搬迁的农户原有的田地进行退耕还林,既使农户享受了政策待遇,又起到天然林保护的作用。
(四)规范程序,政策激励搬迁。为了使扶贫搬迁工作科学、严谨、细致真正成为安民富民的一项重要工程,我们通过规范搬迁扶贫工作申报程序,夯实搬迁扶贫基础工作,以政策为引导,对搬迁扶贫工作阳光操作,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农民参与搬迁扶贫工作的极积性。在搬迁前,做到“三表”齐全。年初,由扶贫办与各乡镇政府组织专班进村入户进行摸底调查,认真填写搬迁贫困户基本情况登记表、户主申请表、并由村委会签批意见,报乡镇党委政府批准同意后,以乡镇为单位向扶贫办上报年度搬迁实施计划申请和报表。确保了扶贫搬迁户的真实性和严密性。在搬迁实施过程中做到“三公开”。一是公开搬迁扶持对象标准。对纳入市级搬迁扶贫扶持对象的标准是生活在海拔在1000米以上的高寒边远区,水库淹没区,资源匮乏区和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的地区的,靠自身难以脱贫的贫困农户。对纳入省级扶贫搬迁户同我县实施的危改工作相结合,介定对象是住草房、石板房的,房屋屋面严重腐朽不能遮风档雨的,墙体严重倾斜的,无安全感的贫困农户;二是公开搬迁扶贫政策。将扶贫搬迁政策宣传到村到户。按照市级搬迁每户给予1000元的补助政策。省级搬迁户按人口给予补助,1至2户人的补助2000元,3人户的补助3000元,4人户的补助4000元,5人以上户的补助5000元;三是项目资金公开。根据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式的实施意见,今年8月对2015年省级搬迁的450户和2004年市级搬迁扶贫的713户项目资金通过《今日**》在全县进行了为期10天公告公式,将搬迁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式到户。以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使搬迁扶贫工作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