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状况与成效
近年来,我县共完成800户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完成投资2725万元,这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举措,凝聚了干群关系,拉近了干部与群众的距离,党和政府在老百姓心中的威望提高了,更加促进了危房改造工作的开展。
二、做法和经验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职责
我县成立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城建、民政、残联、财政、国土以及10个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建立定期协调会议制度,具体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考核。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主任由住建jú长兼任,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组织等相关事宜,负责确定住房困难户以及危房改造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办理领导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深入调研,摸清底子,制定危房改造计划
各乡镇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摸清住房困难状况,按照家庭住房困难程度排出危房改造先后顺序,扎实做好前期工作,住建局在全面、准确掌握农村困难群众住房状况的基础上,坚持“分期分批推进、分户分类实施”的原则,依据农村困难群众“安全、适用、经济”的居住标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制订危房改造工作的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
(三)严格程序,认真审查,公平、公开、公正的确定危房改造对象
住建局抽调5名班子成员,每人负责两个乡镇,对全县摸底调查上来的1300余户农村贫困户中的住房困难户进行调查确认,综合各乡(镇)农户数及困难户摸底调查状况两个因素,将危房改造任务分配到各乡(镇)。危房改造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各乡(镇)在上报危房改造对象户时,可根据乡(镇)具体状况上浮分配任务户数的10%—15%左右,凡能在8月10日前动工建设的,列入今年危房改造计划内,不能在8月10日前动工建设的,将根据开工建设时光的先后顺序,列入下年的危房改造计划。在危房改造对象确定中,我们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委评议——乡(镇)审查——县复查核准”的程序实施。同时严格了公示、监督制度,欢迎广大群众对村、乡(镇)、县领导组总共三次公示的程序及资料进行监督,真正把危房改造政策落实到最困难的群众中,使全县广大困难户都能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四)精心组织,严把质量,确保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