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实施生态保护脱贫工程
贫困户或其他造林主体流转贫困户土地造林的,每亩按500元标准一次性给予补助。今年全市17.94万亩造林中,贫困村造林3.19万亩,补助资金达1600万元。创建47个省级森林村庄(其中贫困村9个),建成24家“森林旅游人家”。安排贫困人口从事管护、保洁、保安、绿化、服务员等相关工作,已落实贫困户就业317人;聘用护林员、森林防火专业队员110人,月均收入1200元。
4.实施智力脱贫工程
一是教育扶贫。出台了《关于教育扶贫的实施方案》,实施教育扶贫结对帮扶行动计划,构建教育精准脱贫体系。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实施资助,为1633名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园幼儿发放资助金156.65万元;6487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676.03万元;1634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发放助学金及免学杂费补助547.31万元;491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中职学生发放助学金、免学杂费及就业补助165.87万;2180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普通高校本专科(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在校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646.05万元;982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生源地助学贷款7*.8万元。全市未发生因贫辍学现象。
二是科技扶贫。制定了《**市科技特派员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农业实用技术普及培训。截至11月底,我市55名科技扶贫特派员共开展实用技术培训6447人次,解决实际科技需求113个,服务带动贫困户275户,通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有效地提高贫困户劳动力致富技能。
5.实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程
一是提高保障标准。低保和扶贫工作有效衔接,数据共享,全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26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240元,增长22.7%,实现了低保线高于贫困线。
二是加强对特殊人员的关爱服务。制定儿童发展规划,加强对儿童福利院、救助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监护,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重点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水平,确保基本生活。
6.实施健康脱贫工程
一是加大医疗救助。我市贫困人口全部参加新农合,并且免交新农合保险费用,各地都出台了健康扶贫实施方案,建立了因病致贫数据库,确认20022户因病致贫,患病人口28883人,开展了贫困人口签约服务。从“先诊疗后付费、降低住院门槛、免交住院押金、设立住院报销封顶标准、大病救助、大病保险、临时救助和政策兜底”等方面给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