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及报告【全文】

工作总结2018-08-21王华老师

意识形态作为一种人们对事物的感官思想,是由各种具体的意识形成的政治思想、法律思想、经济思想、社会思想等构成的有机的思想体系,受思维能力、教育背景、价值取向等因素影响。人的社会化过程就是对某种意识形态的接受过程,意识形态不同,对同一种事物的理解、认知也不同。随着传统思想与新观念的日益交织和新旧体制的不断更替,公安工作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新的变化,人民警察的意识形态也随之发生变化。个别民警过分看重物质利益,逐渐滋生了拜金主义和享乐思想,宗旨观念淡薄、服务意识弱化,工作讲报酬、办事讲条件,甚至不惜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严重影响了人民警察自身形象。所以,加强人民警察意识形态教育,事关公安队伍建设和整个公安工作。

一是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民警。党的科学理论是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基础,马克思主义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旗帜和灵魂,是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只有把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学深、学透,真正成为广大民警的思想罗盘和行动指南,才能以理论自信支撑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进一步形成共同的信仰。使民警的个人意志和目标与党的意志和目标高度重合和同一,牢牢把握正确方向,保持强大的政治定力,充分调动民警为共同目标而奋斗的工作积极性。而忽视意识形态工作,就会扰乱民警的价值取向,动摇政治立场,很难与党的意志和目标保持一致。在走什么路、举什么旗等根本问题上就会出现偏差,难于形成坚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严重影响既定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是坚定党性不动摇。保持意识形态上的头脑清醒,核心就是坚定党性,用科学的理论占领民警的思想阵地。不断增强民警的政治免疫力,筑牢政治和思想防线,使敌对势力无机可乘。同时,帮助民警统一思想,提高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让民警学会甄别区分各类不良信息和历史虚无主义的错误思潮,能够识破敌对势力在意识形态领域里的迷惑、欺骗和渗透。尤其是对无原则地诋毁领袖和英雄的信口开河和乱评妄议,更要用我们倡导的主流思想、价值观念、信仰理念和道德规范,旗帜鲜明地给予回击。做到“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有效解决个别民警不注重党性修养、在意识形态斗争面前态度暧昧、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甚至对敢于斗争的同志说三道四、冷嘲热讽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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