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把综治工作成效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评价标准。今年,我们把综治工作纳入年度实绩考核与公务员考核,激励党委、政府的各个部门和每一位干部目标同向、思想同步,形成了上下一心、整体联动的综治工作格局。每年都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年度实绩考核工作目标体系,并赋予较重的分值权重。年底对照目标进行实绩考核验收时,拟评为实绩突出等次的单位优先从社会治理安综合治理合格以上等次的单位中遴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合格的单位严格执行“一票否决”规定,取消评选实绩突出等次的资格。在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评定上,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有机结合,对于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项目有牵连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核,取消其“优秀”等次的评选资格,情节较重的,不能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充分运用领导干部考核、考察工作成果服务综治工作。全市所有干部提拔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提拔之前,组织部都征求综治办意见,认真考察干部以往的综治工作表现以及对待综治工作的态度,考察结果作为选用干部的重要参考。对那些一贯不重视综治工作、甚至言谈中思想上排斥综治工作的干部坚决不予提拔;对那些表面上重视综治工作、实际上没有具体行动的干部暂缓提拔;对那些在综治工作中做出突出业绩的优先考虑提拔。另外,对那些责任心不强、弱化综治工作职能,导致一个地方或单位存在重大不稳定因素的领导班子严格予以查究;造成严重影响的,市委还会按照《襄樊市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办法》及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有关要求,采取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或其他形式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以确保综治工作的重要地位。
三、强化教育管理,夯实维稳基础
我们采取多种方式,突出加强了对固定党员和流动党员两大党员主体的日常教育管理,取得较为明显的效果。
1、丰富形式,加强固定党员的维稳教育。市委组织部在党员规范化教育上突出实效性,坚持四大原则:一是学以致用。以提高党员素质、解决党员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增进党内和谐为根本目标,帮助党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充分利用全市1094个远程教育站点及时传送和谐社会理论文献,开展“心理减压”教育,不断向基层党员干部灌输“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认识,消除各种浮躁情绪,引导党员保持和谐稳定的心态和健康进取的价值观。今年已组织村(社区)“两委”成员以及普通党员进行了10次较大规模的学习活动。二是分类施教。除了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学习之外,经常运用座谈、讨论和身边的典型事例来进行说服教育,让学习教育与每一个党员的切身实际紧密联系起来。同时根据党员的不同文化层次,不同职业特点,区别教育重点,加强学习的针对性。白鹤市场重点教育党员如何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党员们保持和谐心态,自觉重信誉、讲质量,生意越做越红火。三是循序渐进。我市注重抓好党员的日常学习教育,在开展学习教育时科学安排,循序渐进,学习内容由浅入深,逐步展开。学习时间上松紧结合,留有消化吸收余地。四是长抓不懈。我市把党员学习教育作为基层组织一项首要工作长期不懈的抓紧抓好,杜绝了迎检式的短学、点水式的浅学以及浮夸式的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