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支部委员会
1.时间要求。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开。
2.参会人员。半数以上的支部委员参加方可进行,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3.主题内容。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讨论制定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研究讨论本支部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研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事项,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
4.议事规则。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有关问题,既要防止在重大问题上个人意志代替集体决定的现象,也要防止事无巨细把应由个人分工处理的事都提交集体讨论的现象。支部委员会要遵守规定的程序,事前让委员知晓会议议题,有所准备,委员之间要充分沟通,达成共识。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检查督促,决议必须有应到会半数以上的支部委员赞同方可有效。
(三)党小组会
1.时间要求。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2.参会人员。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会议由党小组长主持。
3.主题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发展党员培养教育工作;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事项。
4.议事规则。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会中要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明确责任。
(四)党课
1.时间要求。每季度不少于1课。
2.参会人员。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3.主题内容。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进行。党课内容一般为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科技文化知识,以及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党章党纪党规教育、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党的形势和任务教育等。
4.授课要求。授课人可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党员先进典型人物或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授课;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组织委员具体负责;授课前抓好授课人教案的准备,授课过程中组织好听课和讨论,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提高和改进党课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