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精准扶贫工作总结【范文三】
20xx年,州卫生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州党办、政办《关于印发<自治州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党办发〔20xx〕7号)精神,在深入摸排、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按照“扶贫到户、精准到人”的原则,切实瞄准扶贫对象,采取精准扶贫措施,不断提高精准扶贫工作实效,努力实现塔木根赞格村扶贫工作目标。现将20xx年上半年精准扶贫工作总结如下:一、塔木根赞格村贫困现状
㈠ 村队概况。塔木根赞格村位于博乐市以西5公里,距离青得里乡政府所在地1公里,在博温公路南侧。全村人口192户、728人,其中常住户165户、常住人口633人,非常住户27户、95人。常住人口中xx142户、562人,汉族13户39人,蒙古族8户、28人,哈萨克族2户4人,常住人口中xx占 88.8%。全村四老人员6 名;常住人口中80、90后年青人187人,占总人口的29.5%,其中xx169人,占90.4%。全村耕地面积1376亩,人均耕地1.9亩,以种植玉米、小麦为主,是一个典型的以农业为主的村队。村集体主要收入来源为一座砖窑承包费每年7万元。20xx年农民人均收入8750元。农村党员16人,团员青年22名,民兵6名,十户长8名,信教群众210人。村委会(文化室)建筑面积500平方米。
㈡ 贫困人口现状。塔木根赞格村贫困户共计45户,其中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25户、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20户;贫困人口共计108人,其中有劳动能力43人、无劳动能力65人。贫困户中低保户11户16人(其中有劳动能力1人),扶贫低保户18户61人(其中有劳动能力29人),扶贫户16户22人(其中有劳动能力13人)。
家庭人口均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5户8人;部分人口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20户68人(其中有劳动能力35人、无劳动能力33人);家庭人口均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20户32人。有劳动能力家庭致贫原因主要为缺资金、技术、土地等,发展基础薄弱、增收途径少。无劳动能力65人中,因老丧失劳动能力34人(伴有残疾3人、精神原因1人),因病丧失劳动能力13人,因残丧失劳动能力5人,因精神原因无劳动能力2人,16岁以下未成年人11 人。
二、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帮扶村队精准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