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总结(3)

工作总结2018-09-21李一老师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总结三

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湖北省十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结合实际,在药品零售行业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和“抽查信息公开”的“一公开”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2015年第四季度和2016年第一季度,十堰市局先后对全市110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双随机”抽查,共发现违法案件线索20余起,依法公示并收回 15家药店的gsp认证证书,对35家药品零售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维护了全市药品市场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建“两库三单”

确保公平公正

在“双随机”抽查工作中,十堰市局建立健全“两库三单”,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人员责任清单、企业诚信清单的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全面、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监管权责匹配、监管分类准确。

十堰市局将食品药品监管的市场主体纳入名录库,名录信息包括市场主体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和电话等内容。同时,以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在此基础上,十堰市局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对“双随机”进行清单管理。一是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二是建立“双随机”检查人员权责清单。建立检查人员权力约束机制,列出权责清单,让检查人员清楚自己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使监督检查权责进一步清晰,权力制约进一步强化。三是建立“双随机”抽查企业诚信清单。将被抽查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信息、监督检查信息、违法违规处置信息、企业自律信息等全部记入年度企业食品药品安全信用档案,依据《十堰市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办法》,确定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信用等级,实行信用分类管理。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进行公开曝光,让失信者受到应有的惩戒。

十堰市局相关科室根据执法计划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双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在保证必要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的同时,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以及重点区域的市场主体,加大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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