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利用家园联系栏和幼儿成长册向家长进行安全教育宣传
除了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和宣传之外,在开展教育活动时,我们与家长也密切联系,向家长进行安全教育知识的宣传。利用幼儿成长册,向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并请家长根据幼儿的实际情况,提出一些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的方面;在家园联系栏中,我们向家长宣传了一些有关家庭中需要注意的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让家长也提高对幼儿的安全教育,通过老师和家长的共同配合,来切实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
通过一个月的安全教育工作,我们班的幼儿在安全意识方面也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比如:平时上下楼梯时,幼儿都会说“手要扶着栏杆”;当个别幼儿出现有安全隐患的行为时,其他幼儿都会及时的指出来。
2016年第15次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二)
为贯彻落实莲都区教育局“关于开展‘防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月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有效地遏制学生溺水和交通死亡事故,进一步做好“平安校园”工作,我校结合学校实际,做了一系列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学校继续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不断的工作积累中逐年修订和规范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城北小学路队制度》、《城北小学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城北小学外出活动安全应急预案》等。
二、规范各项交通行为
针对乘车、骑车、步行三类不同的交通行为,在同一形式的教育主题下,根据学生不同上学形式,制定不同的安全措施。
首先,建立各类学生档案,主要包括班级、姓名、家庭住址、家长联系方式,以备关键时刻能及时查阅。
其次,对各类学生明确交通要求。如乘车学生开展“文明小乘客”评比活动。骑车学生:明确年满12周岁的学生,由家长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查通过、车辆检验合格,才允许骑车。建立骑车学生档案,定期次进行车况检查。对于违规骑车和车况不好的情况,一经查明立即进行批评指正。对于屡教不改者,取消其骑车资格。步行学生:建立路队制度。有路队长进行中途管理和情况上报,班主任做好途情况的了解与小结,及时开展安全教育,学校每周开展优秀路队评比,每学期开展“文明路队”表彰。
再者,建立外出活动审批制。这是我们在吸取教育局做法的基础上设定的。主要指在教学时间内,教师组织学生外出实践、活动、训练、参赛,必须先向安全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填写《外出活动审批表》,写清外出事由、时间、参加人数、活动地点、组织教师、安全保障,经学校同意盖章后方可外出,并及时做好外出小结,尤其是对外出期间发现的安全隐患的反思。有了这样的申请审批制,学校对于任何的外出活动都一目了然,对于具体的情况也有清楚的了解,在接受申请时会考虑一些具体的安全要求向组织者提出来,有利于对外出安全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