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从实,认真处理。各地各单位注意区分不同情况,认真清理纠正专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对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及时补充完善;对信息记载不准确不一致的,根据有关政策确认更正;对档案造假的,严肃进行查处。在省管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中,共补充档案材料14.5万余份,更正2.5万余人的档案信息,420人因档案造假受到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186人因档案问题被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得提拔或重用。各地还对37起造假典型案例进行通报,起到了有力的警示和震慑作用。通过严肃认真处理,广大干部受到深刻教育和警醒,增强了规矩意识和法纪观念,提高了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的自觉性。
——源头治理,完善机制。各地各单位在通过专项审核集中“清淤”的同时,强化源头治理,积极做好“防污”工作,着力构建“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对所有拟选拔任用干部、交流任职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和新进干部队伍人员的档案严格审核,做到“凡提必审、凡转必审、凡进必审”,坚决防止档案有问题的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下半年以来,各地共对1.14万余名省管干部档案进行了任前审核,其中111名干部因档案存在问题被停止任职程序。二是完善档案日常管理制度。围绕干部人事档案收集、整理、审核、利用、保管等重点环节,各地共制定出台251项制度规定和细则办法。三是积极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充分运用技术手段,为防范档案造假增设“监控器”和“防火墙”。目前,绝大多数省区市实现了省管干部档案数字化,市、县两级和中央单位也在加快建设步伐。四是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队伍建设。配足配强管档力量,强化党性教育和纪律约束,提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引导档案工作人员发扬“安专迷”精神,当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守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