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水政执法和监察工作不断加强,维护了正常的水事秩序。一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了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纪念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扎实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制定印发了《青岛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小沽河管理职责的通知》,理顺了部门之间和层级之间的执法体制,明确和强化了执法责任。三是认真开展行政审批规范办理工作。对8项水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以及相关中介服务项目进行了认真梳理。做好大厅窗口行政审批事项日常办理工作,对新增行政审批事项入驻大厅进行了研究办理,截至六月底共办理水行政审批服务事项74件。四是督促和会同有关部门、区市,对通过举报、交办、巡查中发现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做到严肃对待、及时处理,维护了正常的水事秩序。
(六)加强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进一步提升水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一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将20XX年度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目标分解下达到各区市。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审批》行政审批事项从7月1日起纳入市行政审批大厅实行集中办理。二是加强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统一调度。严格落实市政府调度令制度。开展了青岛市大沽河和产芝、尹府水库水量分配方案(初稿)和技术方案的编制工作。组织编制了《青岛市水源建设及配置“十三五”规划》(初稿)。三是进一步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组织编制了《青岛市水资源保护规划》、《青岛市地下水资源开发潜力研究》初稿。开展了《青岛大沽河地下水水源地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研究工作。四是加强水功能区管理。开展了大沽河等重点饮用水源区每月1次、城市重点饮用水源区每旬1次,以及4、5月份的地下水功能区和地表水功能区的水质监测工作。五是推进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完成了水资源管理系统“三大监控体系”勘测报告和管理系统实施方案的编制。六是开展了20XX年平度古迹山小流域、莱西胡家沟小流域等12个中央预算内资金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目前12个项目基本完工,完成工程总投资4294万元,完成治理面积103平方公里。同时,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七)水利改革工作扎实推进,着力构建现代水利发展体制机制。一是制定下发了《青岛市水利局深化水利改革总体要求和20XX年度目标》,对我市深化水利改革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了总体要求和20XX年度目标。二是积极落实《关于全面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水利工程确权颁证工作,上半年基本完成;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了信息报送制度,制定了标准和样本,水利工程的管护得到了全面的落实。完成了大中型和小(一)型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和换证工作。组织编制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实施方案。三是为解决抗旱水源保障,继续落实《青岛市灌溉深井建设指导意见》,对深井建设提供资金补助,充分调动基层打井抗旱的积极性。年内计划实施的1151眼灌溉深井已完成774眼,占年度建设任务的67.3%,在抗旱工作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四是继续落实《青岛市水源工程建设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对水库清淤扩容,新建小型水库、拦河闸坝、塘坝等水源工程,实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政策措施,进一步激发了区市政府、企业参入水源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加大了水源建设和挖潜力度。目前已对3个中型水库进行了清淤,增加兴利库容163万立方米,拟补助资金690万元。五是制定下发了《青岛市水利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农村小型河道及沟渠治理工作的通知》、《20XX年城乡沿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落实重点水利项目区市资金加快水利项目建设进度的通知》,这些措施的落实有力推动了水利改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