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信息化为支撑,提升医疗服务体验
一是推进信息共享机制。自2006年起建设“医联工程”,目前已建成医院信息系统、医学影像系统、实验室信息系统和临床信息系统四大系统,联网38家三级医院、跨8个行政区,医生可以通过患者的就诊卡,实时调阅患者在联网医院就诊的既往病史、门诊记录、用药记录、影像资料,减少重复检验检查。二是推进新媒体的使用。各家医院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和新媒体平台提供各项服务,如建立医院的微官网,开通微信“专家预约”、“在线挂号”、“三维导诊”、“候诊队列”、“报告查询”等特色功能,方便患者就医。
四、以患者权益为基础,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一是大力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体系。制定市政府规章《上海市医患纠纷预防与调解办法》,在17个区县设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办公室和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了140名人民调解员,组建了922位覆盖医学、法学、心理等专业的咨询专家库。共受理纠纷3408件,调解成功2830件,人民调解已成为化解医患纠纷的主渠道。二是积极探索实施住院患者第三方告知制度。通过引入非当事医患的第三方人员进行医疗服务、医疗保险、医疗收费、医疗维权等相关制度、规范的告知,完善医患信息沟通平台。目前已完成第三方告知468例,患者对相关制度的理解程度达到90%以上。三是建立卫生医保联合工作机制。自2011年始,会同市医保部门成立卫生医保联合投诉办公室,开通卫生医保联合投诉电话,重点受理和解决限定门诊药费药量、不予配售医保药品、限定住院天数(假出院)、CT或MRI分解收费等4大投诉热点问题。至今已接听来电1万多个,解决了群众反映的1331个具体问题。
五、以监管评价为抓手,促进各项措施落实
一是纳入医院评审评价指标体系。将改善医疗服务工作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公立医院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财政投入、院长绩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据。二是纳入文明单位考核范畴。将人文细节服务、便民利民惠民举措的实施情况作为本市卫生系统文明单位考核的重要指标。三是纳入各项专项检查范畴。与医疗质量万里行、三好一满意、质控检查等各项专项检查相结合,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各项服务举措。
各位领导和同仁,上海在改善医疗服务方面虽然开展了一些工作,但距离群众的期盼还有不少差距。国家卫生计生委《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为我们推进这项工作进一步明确了目标,指明了方向,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行动计划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积极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确保将改善医疗服务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