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格干部选拔任用,防止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一是规范选拔程序。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乡党委始终坚持按照县委选拔任用干部有关规定,严格程序,坚守“三不”,即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把好“三关”,即用人关、荐人关、育人关。二是实施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实施干部互评互比、绩效考评制度,对3名中层干部工作岗位进行了调整。选派3名干部下村挂职支部书记,保持了干部队伍的朝气和活力。三是创新选拔形式。选拔任命3名年轻干部担任团委副书记、妇联副主席及各中心副主任。四是完善干部培养机制。开通“微话题”交流平台,不断提升年轻干部综合实力。鼓励中青年干部积极参加研究生等高学历教育,目前中层及以上干部中有5人参加了研究生学历进修。
四、创新完善机制,维护群众利益
建立健全损害群众利益纠正机制,切实加强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查处,进一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凡符合政策能解决的,立即予以解决;对不符合政策的诉求,要求做实做细群众的思想工作。重视信访处置工作,今年以来全乡接待群众来访共计16件27人次;办理信访转办件3件,结案3件,其中答复市长电话1件;自接件2件;调解矛盾纠纷25起,成功调处23件。
五、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
按规定完成权力清单编制工作,对行政权力运行进行细化、规范化,并及时公开。促进党务、村务、财务更加透明、公开。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和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如实报告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的规定。加强宣传,规范村干部权力运行,全年共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9件。
六、加大执纪力度,确保纪检监察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我乡坚持把纪检监察工作作为党建的中心工作之一来抓,并将它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力予以支持。乡党委对纪检监察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及时做出决策,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切实加强村监会队伍建设,努力使村监会队伍会监督、敢监督。发挥乡域内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代表作用,加强对全乡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认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评议活动,督促各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不走偏。加强执纪监督和执法办案力度,乡民政办、国土所、综治办、农经站、财政所等积极协助乡纪委开展工作,提供线索和证据。遇到比较复杂的案件,成立联合调查组,党委一把手亲自过问,严格把关,并亲自排除说情等各种阻力和干扰,全年立案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