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大处置力度,积极稳妥地做好非法集资善后工作。
宣传月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对非法集资活动的处置力度。对社会影响较大、性质恶劣的,做好前期调查取证工作,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及时组织部署,以高压态势予以严厉打击,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势头,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对于影响极为严重和涉嫌集资诈骗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从重从快打击,增强威慑效果。
五、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
县人民政府成立非法集资宣传月工作领导小组实施统一部署。我县由县政府召集,各乡镇和县委宣传部、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综治办、县发改局、监察局、财政局、建设局、房产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商务局、工商管理局、地税局、林业局、信访局等20多家单位参加此次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部署了5月份宣传活动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各单位在18号集中宣传日当天在全县主要街道、各集贸市场进行了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项宣传手段进行宣传,宣传车开到了各乡镇。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各相关部门在县领导小组的框架下分工合作,各负其责,加强协调沟通、密切配合,增强处置工作合力。
通过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有效引导和提高了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营造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从源头上遏制了非法集资案件的高发势头,有效维护了我县金融市场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2016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总结(2)
按照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广告咨询信息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沧政办字〔20XX〕50号)精神,我市于20XX年5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制定了具体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精心安排组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宣传教育,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责任
我市制定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统一思想,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一步制定工作细则,认真落实每项工作,密切协作,抓好落实,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方法,努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的实效,确保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