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切实加强纪律建设,持之以恒解决作风问题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做到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坚决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保证各级党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省委、宿州市委、萧县县委和镇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在全镇组织开展学习党章、温习纪律活动,教育、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强化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坦诚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发挥表率作用。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严格遵守“四个服从”、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锲而不舍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抓好中央“15道禁令”的督促执行。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查找和整改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纠正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升学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礼金的行为;严格禁止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等行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变相公款旅游问题。加大作风建设问题的查处力度,充分利用明察暗访、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惩戒问责等手段,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主职干部主抓作风建设的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带好班子和队伍,对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实行责任倒查,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从学风、会风、文风、话风、事风等问题入手,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简到繁,循序渐进,努力实现作风的根本好转。紧紧抓住具体问题、细节问题,扭住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不放,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坚决防止问题反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抓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加强公务经费日常监督为重点,督促公款只能公用、“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等规定的落实。推动作风建设、纠正“四风”工作向村、部门拓展延伸,实现监督检查的全覆盖、无死角。
三、坚持零容忍态度惩贪治腐,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重点针对违反民生政策规定、违反作风建设规定、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违反财经纪律、失职渎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机关中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建立健全“一案三报告”制度,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发挥反面教材的警戒作用和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加强办案业务培训。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规范管理和处置机制,严格按照立案、初核、暂存、留存和了结五类标准处置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严格执行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增强防范意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完善案件质量管理,实行案件审理流程管理、案件分区审理和案件审理助辩,落实办案工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二十四”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