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认真落实履职尽责,着力转变工作作风。
(一)统筹兼顾,做好结合。我们围绕民政中心工作,统筹兼顾,妥善处理督促检查与其他工作的关系,把接受督促检查工作融入到民政各项工作中,与“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教育结合起来,与“四项专项整治”“三项专项治理”活动结合起来,与促进民政重点工作、推进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措施、转变作风、真抓实干,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真正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确保民政各项工作与加强履职尽责工作互促互进、取得实效,让群众看到民政系统作风的真正转变。
(二)健全机制,提高效能。我们坚持从严治党,切实加强机关廉政建设,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一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组织专班对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等进行修订、完善,按照制度严格规范控制公务接待、公务出差和车辆运行开支。在公务接待中能做到一切从简,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相关制度,无公车私用现象。按照区纪委要求,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规定、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规定、“三重一大”民主议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五项规定,规范民政资金管理,救助、优抚等各项民政资金全部以社会化形式公开发放。二是严肃纪律,加强约束。严肃党的政治纪律、人事纪律、财经纪律、议事规则、保密规定,要求党员干部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牢记“两个务必”,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委各项规定。认真组织学习区纪委转发的《关于在全市开展党员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局机关干部人人签订拒收送“红包礼金”承诺书,确保民政干部过“廉洁年”、“文明年”、“平安年”。三是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干“明白事”、做“清白人”,主动支持区纪委监察局工作,接受区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监督,全局未发生公款大吃大喝、公款休闲娱乐、公车私驾、高消费娱乐活动、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现象。四是严肃纪律,转变作风。实行不定期抽查制度。由分管机关领导带领局办公室、局监察室,不定期对局机关考勤进行抽查,并每月在全局例会上进行通报;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机关管理制度,对上班吃早点、玩游戏、串岗等现象进行监督检查,将遵守机关工作纪律情况与年底考核奖惩挂钩;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推行微笑服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高了群众满意度,打造了阳光民政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