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范城乡低保,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一是扎实开展专项清理,动态管理持续发力。城市低保核查主要围绕提高人户比和保障水平两个目标,重点解决一人一户享受低保、群体保、保障水平偏低这三类重点对象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低保申报审批程序,推行阳光低保,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截止7月,全区新增低保户46户共73人,提高保障标准45户8人,取消低保户796户,1658人。切实做到把好“入口”,疏通“出口”,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是农村低保按标施保,推进城乡一体化。为做到保障标准准确,对象认定准确,补助水平提高,实施农村低保“按类施保”向“按标施保”转变。从今年3月份起,我区所有乡镇村全面推行按标施保工作,通过制定宣传发动、入户调查、收入核算、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和联审联批等程序和环节,目前已进入收尾阶段,计划从9月份起农村低保全部按新保障标准和新审核认定的对象发放。通过开展按标施保工作,保障对象更加精准,全区农村低保对象由原来的2240户,4386人降至1514户,3153人。补助水平明显提高,人年保障水平由102元提高到158元。为维护城乡低保一体化奠定了基础。三是加强协调配合,“一门受理”社会救助机制基本健全。全区乡镇、街办共建立10个“一门受理”社会救助服务平台。区、镇(街办)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组织开展一门受理工作专题调研,及时解决工作中有关的问题,及时处理居民群众各项诉求,目前已受理居民群众问题1097件,群众自办895件,转办202件,办结率达97%,满意率达98%。
四是规范医疗救助,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完善。按照“严格救助原则、严格对象界定、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救助办法、灵活救助比例”的办法和“注重大病救助、降低救助门槛、倾斜低保边缘群体”的总体思路,着力完善困难群众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和慢性病门诊救助等制度,简化救助程序,推行即时结算方式,分层次实施救助,不断提高救助水平。今年全区已实施医疗救助2144人,发放医疗救助金344.9万元。对城乡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户重大慢性病根据病种提供慢性病定额门诊救助由的1008张增加到1325张,救助金额79.6万元。不断完善与医保局、新农合和财政局联审联批的重特大医疗救助制度,共受理85人,发放救助金额93.2万元。
(三)推进居家养老,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我局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切实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以实现“六个老有”为目标,抓基层、抓重点、抓落实,切实维护和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全方位推进养老服务。一是加大投入,强化养老服务阵地建设。今年,预计新建3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0个农村示范互助养老服务中心,其中3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均已进入图纸审核及招投标程序,2个农村示范互助式养老服务中心已建成,其余8个已于6月底开工建设,9月份全部完工。在积极推进新项目的同时,充分利用已建成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中心及老年协会开展有益于老年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二是继续推广居家养老“一键通”信息呼叫系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三无”老人提供无偿服务,为辖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送医送药、精神慰藉等各式上门服务。三是按时发放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目前全区共有高龄老人9582名,共发放补贴270.9万元。四是积极为全区老年人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年初至今已办理9000余份。五是进行走访慰问活动。春节前夕,我局领导干部对多名高龄老人、离休干部、贫团老党员进行了走访慰问,并发放了慰问金。五是通过与司法部门协作,以法律援助、司法维权的方式,妥善解决农村有子女老年人无人赡养的问题,着力完善居家养老、社区照料、义工援助、邻里互助、亲情慰藉、协会维权的“六位一体”养老模式,努力满足老年人各类服务需求,受到老年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六是建立区、乡镇(街办)、村(社区)三个层次老年协会120个,登记会员近2万余人,实现老年协会管理下的自我管理和服务,进一步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