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在我县卫生系统内开展控烟宣传,全县所有医疗单位均为无烟单位,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5月8前与华宁县卫生系统12家医疗单位签订《拒绝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承诺书》,确定了联系人。
第二阶段:在我县教育系统内开展控烟宣传,杜绝教师学生上课吸烟,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5月29前与教育系统42家中小学校及华宁县红十字会签订《拒绝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承诺书》,确定了联系人,共43家。
第三阶段:1、在华宁县内选取2家效益好、信誉好、社会影响大的企业申报中美创建无烟工作场所伙伴项目,签订中美创建无烟工作场所伙伴项目承诺书,此项工作于5月24日提前完成。两家企业分别是:云南玉溪华宁宁州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华宁分公司。
2、在全县开展控烟活动宣传。根据文件要求,我县4镇1乡均开展了第29个世界无烟日控烟宣传。5月29日,华宁县疾控中心与华宁县宁州卫生院一起,组织职工4人,出车1辆,在县城东市街设立宣传点,悬布标1条,控烟宣传展板2块向普通群众开展控烟宣传,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到华宁县客运站、百信超市、新华书店等群众密集公共场所悬挂布标1条,摆放展板2块开展控烟宣传,要求客运站、商场、书店均不得有烟草广告内容,进行烟草促销,接受烟草企业赞助。活动中,发放或粘贴控烟宣传贴画《烟草危害健康警示1》和《烟草危害健康警示2》2种,约500张,向普通群众发放《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基于科学论证结论》和《室内不吸烟,时尚又清新》等控烟宣传小册子约1000册。
通过每年有效的控烟宣传活动,使普通群众认识到吸烟危害健康,自觉拒绝烟草,在普通人群中已经出现自觉戒烟的良好现象。我们将继续开展好多形式的控烟宣传活动,进一步巩固控烟成绩,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服务。
5.31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总结(3)
为切实贯彻执行省卫生计生委和省爱卫办《转发关于开展第29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153号),根据雅市卫发〔2016〕18号文件精神,我镇开展了第29个无烟日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积极筹备
5月29日镇政府召开禁烟工作部署会,安排布置5.31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本次宣传活动以“提高烟草税,保护下一代”为主题,要求村(社区)围绕宣传活动主题,准备宣传横幅、展板、相关卫生知识宣传单等,镇卫生院安排医护人员开展义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