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我院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工作实际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开展了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一是充分利用农闲、赶集时间,广泛宣传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二是紧紧抓住外出务工人员回乡探亲的有利时机,大力宣传与劳务输出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他们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三是加强对农村老人、妇女和青少年、儿童的普法宣传教育,尤其是针对农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新方法,共同营造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使全社会共同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同时以开展法律知识有奖竞赛为平台,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转变既不学法也不懂法更不守法的陈旧观念。自编自演了一台以“平安大化,多彩红水河”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文艺演出,用人们喜闻乐见的歌舞、小品、快板、三句半、腰鼓、魔术等形式诠释了法治的内容,教育和引导辖区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丰富的节目受到社会各界好评。为中小学校上法制课6场次,参加受教育的学生达7000余人。与此同时,还对村(居)四职干部和所在辖区的干部职工、企业、矿山负责人共150余人,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宣传的实效。
四、认真组织、广泛参与
在此次宣传活动中,我院各庭、科、室、队全员参与,以饱满的热情,积极的态度参加了系列宣传活动。院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各部门在宣传活动中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组织人员到辖区各乡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将宣传活动引向深入。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投入1万余元用于此次宣传月活动。我院此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宣传月”活动。各部门积极投入到这次宣传活动中,使此次宣传活动有声有色。
五、成绩显著,效果明显
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辖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观念、权利义务相一致观念、公平正义观念、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履行法定义务、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积极投身“平安广西”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此次活动中,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60余起,参与集中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复杂场所25处,排查各类矛盾纠纷50件,调解处理50件,调解成功50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3件,涉及44人。防止群体性上访5件390人。防止群体性械斗4件13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