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
我院按照区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安排,相应成立了“政法综治集中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因地制宜地制定宣传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解决宣传经费,主要领导主持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办事人员具体抓。做到早准备、早安排,并做到机构、领导、人员、经费四落实,使政法综治宣传有条不紊地开展。并于七月五日在县城文化广场举办了第一场宣传活动,拉开了我院“政法综治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序幕。院长黄明锋在启动仪式上作了动员讲话,活动中设宣传咨询台16个,书写标语15幅,宣传展板1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分发法律书籍500余册,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法综治宣传月活动,一是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法综治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抽调办公室、政工科3名同志专门负责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二是拨付经费3000元用于订购、印制普法宣传资料,使宣传活动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得到充分保证。领导亲自参加集中大型宣传活动,解答群众咨询的涉法问题,发放宣传资料。
二、抓住重点,突出主题
我院紧紧围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活动主题,围绕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政法书记首期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和全国政法宣传工作会议批示,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宣传中涉及的内容有《宪法》、《刑法》、《物权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劳动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城镇规划法》、《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防法》、《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人民调解法》、《法律援助条例》以及税收征管等90余部法律、法规、条例、规章。
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我院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工作实际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开展了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一是充分利用农闲、赶集时间,广泛宣传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二是紧紧抓住外出务工人员回乡探亲的有利时机,大力宣传与劳务输出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他们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三是加强对农村老人、妇女和青少年、儿童的普法宣传教育,尤其是针对农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新方法,共同营造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使全社会共同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同时以开展法律知识有奖竞赛为平台,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转变既不学法也不懂法更不守法的陈旧观念。自编自演了一台以“平安大化,多彩红水河”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文艺演出,用人们喜闻乐见的歌舞、小品、快板、三句半、腰鼓、魔术等形式诠释了法治的内容,教育和引导辖区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丰富的节目受到社会各界好评。为中小学校上法制课6场次,参加受教育的学生达7000余人。与此同时,还对村(居)四职干部和所在辖区的干部职工、企业、矿山负责人共150余人,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宣传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