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总结(4)

工作总结2018-08-03王华老师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的税务工作意义重大。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这对税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希望全市各级税务部门要坚持“实字当头、干字为先、说到做到”,按照深化征管体制改革要求,紧紧围绕贵港的建设和发展大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好税收职能作用,确保税收的持续稳定增长。一是要始终坚持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第一要务,积极组织好税收收入,着力做大税收总量。二是要全面实施好营改增工作,减轻企业税负,促进企业做强做大。三是要优化纳税服务,推进简政放权,强化联合办税,促进国地税业务实现“一窗通办”。四是要认真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税收对产业优化升级、经济结构调整的引导作用,推动产业转型发展。五是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征税,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公正、公平的税收法治环境。

做好税收工作,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配合。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关心税收工作,各部门要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抓好税收工作。社会纳税主体要进一步提高依法纳税意识,自觉履行纳税义务,争做依法纳税的模范。社会各界要积极行动起来,更加关注和支持税收工作,努力把我市税收工作推上新台阶!

2016年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总结(3)

按照省、市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年我局的“税收宣传月”活动,紧紧围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这一主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落实省局“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早谋划、早安排、针对纳税人多元化的服务需求,推出系列便民办税新举措,开展好税收宣传月活动。确保“税收宣传月”扎实有效。以务实为民清廉“三个三”要求为重点,以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本着“既重声势,更重效果”的原则,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下,经过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以丰富的宣传内容,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广泛地在高新区再一次掀起了宣传税法、学习税法的新高潮。

据统计,在宣传月期间,全局先后举办“企业所得税业务培训”、“服务零距离,宣传面对面,民政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辅导会”、“送税法到企业大走访活动”和其它多种形式的税收知识专题讲座、培训班等大小活动11场(次),可以说宣传月期间,高新区几乎星期有税收宣传专题活动。另外为扩大宣传面,还设立税收咨询站6个,税收咨询电话6部,制做、悬挂、张贴各类宣传标语近16份,印发税法宣传单2千余张,税收资料300余份。同时在本溪市行政服务中心二部开设了公益广告和专题、专栏等节目,在各级、各类报纸杂志上,共发表各类税收宣传稿件17篇,其中:省级3篇,市级2篇,有时一天就在微博上发表近10篇稿件,其宣传声势之大,影响之广,开创了高新区税收宣传之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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