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定期为校卫队员添置新执勤服和配备必要的安保装备,校卫队员执勤时必须佩带器械,以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自身安全。
(二)根据《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教体艺〔2008〕2号)和《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全面推行校方责任险管理工作的通知》(黔教安稳发〔2011〕170号)有关精神,为解决学生意外伤害风险对学校教育教学的影响,防范和妥善化解各类校园安全事故责任风险,确保学校和广大师生利益,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学校推行校方责任保险。2015年为36432名学生购买校方责任险保险,共计投入资金18.216万元。
(三)完善安防设施,拟定各种方案
完善学校的重要部位、易发案区域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和消防设施配置。同时组织专人对建筑物、消防设施进行了认真检查,整治并保障疏散通道的畅通,完善应急照明灯和安全出口标志,保证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2015年共维修灭火器2087具、安装应急消防宣传灯200盏,保证了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学生的生命安全。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学校积极开展“省级安全文明校园”、“省级安全文化示范校园”创建工作。11月初,宝山校区成功举办全省安全文化示范校园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学校创建工作得到参会领导与代表的好评。
学校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安全稳定综合治理排查整治工作各种方案,如:《贵州师范大学“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贵州师范大学“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贵州师范大学平安校园“护校行动”实施方案》、《贵州师范大学创建省级安全文化示范校园实施方案》、《贵州师范大学防洪工作预案》等。
三、加大综合治理力度,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落实整改措施
为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按照“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要求,学校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建立台账,下达整改通知,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及时开展化解工作。同时,按照“一人一案、一人一策”的要求,对校内重点人员逐一落实管控措施,确保24小时不脱离视线,以严密掌握其活动动向。
一年来,学校未发生暴力伤害学生案件、群体性事件以及因学校周边流氓团伙、黑恶势力导致师生受伤害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