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夯实基础,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一)切实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先后制订完善了党总支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务公开制度等,机关党建工作实现了有章可循,照章管理。
(二)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党章》要求,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协商制度,在干部考核、调动、任免、奖惩和评先选优等方面,充分发扬民主研究决定问题,积极调动党员干部参与重大决策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民主团结氛围,认真落实了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切实保障了党员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
(三)做好党费收缴。根据党费收缴标准,结合党员工资变化情况,重新核定了每个党员每月应缴党费数额,严格按规定、按标准收缴了全年党费11278.4,并对党员上缴党费情况进行了公示。
(四)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按期召开委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决策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工作安排。全年,局党总支、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24次、党员大会19次。组织开展书记上党课活动,邀请地委党校高级讲师以《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员干部学习力,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题,给全局党员干部上了一堂辅导党课。局领导分别以学习焦裕禄精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为题作辅导党课,各党支部书记给所在支部党员上辅导党课。全年,党总支、各党支部上党课7堂。
(五)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制定了《2014年发展党员指导计划》,指导各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各支部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本着积极慎重的发展原则,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审查发展对象,实行票决制、公示制。今年,发展新党员3名,预备党员转正4名,确定入党积极分子4名,选派5人参加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六)落实党组织书记述职制度。召开了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会,局党总支书记、各党支部书记就上半年和全年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进行述职,接受党员满意度测评。
(七)抓好党组织、党员承诺活动。年初,各党支部、每名党员结合工作或自身实际制定了具体承诺事项,党总支对各党支部、党支部对党员承诺事项进行一一考核,确保了承诺事项落到实处。
(八)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各支部以政治坚强和聚焦“四风”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各支部书记、支委委员、党员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问题、做整改、做承诺。组织党员开展了民主评议活动,围绕政治坚强、联系服务群众、履行岗位职责和党员义务进行测评,评选出优秀党员15名,合格党员38名,不定等次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