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组织桥梁管理方面的专家团队,对县桥管公司的管理行为、工作状况、管理水平、管理台帐和管理成果等方面做一次全面评估;
五是继续开展城县路灯节能改造工作,至底,完成县管道路路灯节能改造的50%;
六是筹集经费,选择一条主干道路做为示范精品路段,进行更新改造或品质提升;
七是对我县完工3年以上未办理竣工验收及移交手续的32条道路,协调督促相关建设单位,提出分门别类解决的意见,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项目验收、移交手续,解决道路长期未移交的问题,避免县政道路存在管养空档;
八是认真贯彻执行《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和新修订的《海南省燃气管理条例》,进一步深化、规范燃气行业监管操作程式,促进燃气行业安全监管行为迈上更加规范的道路。
九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县政设施维修、养护基地建设完善问题;
十是继续推进南大立交桥加固维修、县区机非隔离带路缘 石降坡、四个区专项维修项目的代建工作。
十一是做好四个区县政设施专项维修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是积极在系统内开展“城县管理年”专项活动,主动配合县级各类创建活动和交通、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按质、按量完成我局担负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