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农机安全监理,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一是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市农业局与各县区农机主管部门签订农机安全责任书7份,县(区)、乡镇、农机安全村、农机驾驶员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350多份。
二是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市农业局与市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下发联合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县区农机主管部门与公安交警大队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共联合开展行动52次,检查拖拉机1015台,实施行政处罚62份,批评教育368人,签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19份,发放宣传资料3500份。
三是开展农机“三率”水平提升行动和拖拉机、收割机“三灯”装置和反光贴安装。**年拖拉机上牌率为93.07%、年检率为87.47%、持证率为87.11%,联合收割机上牌率为98.07%、年检率为90.061.3%、持证率为93.6%。全年累计安装“三灯”装置815套,累计粘帖反光贴6575条,粘帖农机4707台。
四是深入创建“平安农机”活动。今年共创建“平安农机合作社”7个,培育和扶持部级农机专业合作社2个,创建星级农机合作社2个。扶持创建农业部“平安农机示范县”(惠东县)1个,已上报国家进行评定。
二、明年工作重点
针对新的形势和特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二”的决策和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靠科技进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效益这一主线,调整优化装备结构布局,主攻薄弱环节机械化,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培育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结合我市地理位置、地块特点和农业发展状况,实施“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重点发展,设施农业、特色农业、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化分类推进”战略,积极实施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强农惠农力度 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惠府[2015]12号)文件精神,积极争取省市两级财政扶持,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农业机械化,提升现代农业装备水平。
(一)主要工作目标
力争到2016年,农机总动力达到137万千瓦,农机原值达到10.4亿元,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1%(机收率86.7%,机插率22%,机耕率96%),落实购机补贴资金2000万元,畜牧、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以及设施农业的机械化水平将上一个新台阶,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