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监督:外部措施有监督电话、投诉接待、热线电话、发放联系卡、发放征询表、走访居委会等;内部措施有建立回访制度,抽查制度,制订考核办法、奖惩办法,对不及时、不合格项目进行会诊,根据保修规定及时返工。
3、梳理并修订物业维修管理的有关文件
传统房屋维修管理经过长期而广泛的实践,已经具备一整套的做法,某些方面已形成相对稳定的经验,但当前对其精华深入研究、继承、推广似不足。例如:以提高房屋完好率为目标的维修管理体制已不复存在,1999年9月1日曾在普陀区试行的《上海市成套职工住宅修缮管理规定》已达6年之久,至今未见推行等等。因此,梳理原有的物业维修管理的有关文件,修改、制订、完善现行的物业维修管理文件,已成为业内当务之急。
4、完善养护管理的有关制度和服务方式
通常的养护管理制度,有报修制度、值班制度、查勘鉴定制度、修缮责任制度、回访制度、验收制度、巡视制度、考核与奖惩制度等。
在长期的养护管理实践中,曾涌现出许多颇具特色的养护制度,如:特殊对象(烈军属、离休干部、残疾人、孤老、30年以上老教师等)服务制度;十大节日(元旦、春节、国庆节、清明节、劳动节、儿童节、建军节、教师节、老人节、圣诞节)服务制度;多面手培训制度;废旧料回收制度等。还总结出许多行之有效的服务方式,如:365天均衡服务,四季热点服务,落手清服务,“险”、“漏”、“堵”、“水”、“电”、“绿”重点服务,三个“三”服务(每季三次主动上门服务,每张养护单上门三次方可注销、屋内维修必须敲门三次方可进入)、“六个提前服务”(用水高峰前抢修水泵水箱、雨季前普查翻做屋面、寒流前包扎外露水管、大风前抓紧查险抢险、暴雨前修补低洼路面、节日前重点疏通窨井化粪池)等等,均值得大力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