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开展了对全市2014年重点工程投资规模、资金来源等情况摸底预测、分析评估,为领导调度项目资金提供决策依据;
四是对工程项目推进及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体制机制、破解瓶颈难题的意见建议,供领导参考;
五是对城投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贷款项目资金来源、资金使用、工程款拨付等情况进行核查,完善项目台账;
六是针对市旅游开发投资公司提出垫付项目资金的问题,开展对市旅游开发投资公司2011-2012年财务收支核查工作,就四大景区项目资金来源、资金使用情况逐笔核实、梳理、汇总,并形成核查报告,上报市政府;
七是对下拨至林业局的2010年油茶产业发展项目资金、下拨至农粮局的2007年以来的农村沼气池项目资金的收支、结余情况进行核查,责成林业局对结余的油茶项目资金缴回财政基建专户管理。
八是对旅游接待中心一级开发合作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进行清理,并按照市政府批复精神,对市财政垫付的应计入开发成本的勘察设计费、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工程代建费及其他资金,督促开发合作企业予以缴回。
(四)注重项目全过程监管,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我们监管重心前移,注重事前事中监管,有效推动了项目进展,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从工程前期征地、拆迁,项目可研、设计、勘探,到预算评审、合同签订、变更签证、工程验收、增量审核等全过程,基建科积极主动参与,配合业主单位解决实际问题,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进程。一是对征地、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提前介入,参与现场测量、清点,对拆迁补偿数量进行认定,对补偿标准严格把关,参与对补偿争议、纠纷的协商及补偿原则确定;二是对项目可行性研究及施工图设计合理性、合规定性进行审查,对超标准设计或设计不清晰的,提出修正意见;三是严格审查工程相关费用。对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等工程相关费用,由于收费标准远高于市场价,为防止中介服务费用虚高,按市政府新瑞府办字[2014]23号文件要求,对工程相关费用最高限价提出审核意见;四是参与工程招标活动,对工程公开招标活动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五是参与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对施工合同条款严格对照招标文件约定及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六是参与对无定额标准、取费标准和材料信息价格的设备材料进行市场询价;七是参与工程推进中的协调调度,对影响工程推进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八是对设计变更、工程增量、隐蔽工程的现场签证;九是参与对已完工程、残方工程、隐蔽工程进行现场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