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继续抓好退耕还林工程督查和质量管理
加强退耕还林工程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切实搞好退耕还林的后期管理工作。一是坚持建设与保护并重的原则,防止边治理边破坏,禁止在退耕还林项目实施范围内复耕和滥采、乱挖等破坏地表植被的行为,严禁边退耕边毁林开荒。二是建立退耕还林植被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处理好林牧矛盾,积极推广封山禁牧,舍饲圈养这一行之有效的经验,通过封山禁牧,防止牲畜践踏破坏,有效保护退耕还林成果。三是加强幼林地补植和病虫鼠害防治工作。
(三)巩固珍称树木基地建设成果,强力推动珍称树木产业发展
1.继续强化宣传动员,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大力发展珍称树木产业的舆论氛围。
2.加强栽种和管护的技术培训,强化珍称树木栽种工作的后期管理,全面提高珍称树木栽种的成活率。
3.将制定切实可行的珍称树木产业基地发展综合规划,作为我县林珍称树木基地建设工作的有力指导。
(四)建设、建好种苗和种苗采种基地
青龙乡和烟竹乡楠木林已列入全省珍称树木采种基地,将按照采种基地实施方案要求,对基地内采种母树实施加固保护、环境的清理、土壤改良等措施,建立完善相关设施、设备。目前我县凉亭种苗基地已经建成并开始试种多品种的优质林、竹苗,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发展珍贵树种桢楠种苗,带动全县桢楠产业的发展。
(五)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森林资源管理
1.对林木采伐工作重点狠抓监督。深入各乡镇调查资源情况及森林经营情况,年初将采伐指标全部一次性下发到乡镇,确保采伐指标能及时分解到户,按期完成“十二五”年度采伐限额,加强伐区监管,坚决打击超伐、滥伐、异地采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2.进一步规范木竹材经营加工。组织执法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巡查,一经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未生产经营的加工企业不予受理年审登记。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制度技术创新,引进先进生产经营加工企业,改变我县加工企业小、散、乱的面貌。
3.继续完善征占用林地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加大对非法占用林地的查处力度,确保森林植被恢复费依法征收。加强临时用地林业生产条件的恢复检查,对不按规定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依照有关法律进行严肃处理。
4.加强已实施低效林改造点管理,并督促完成更新造林,政策未明确之前坚决不予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