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二
校工会主席工作岗位职责
1、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负责工会全面工作,并分管工会财务管理。
2、紧紧围绕校党委和行政的中心工作,落实党委的决议,当好党委的助手和参谋。
3、负责组织召开校工会委员会和教代会执委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对工会工作的指示,研究、部署、检查工会工作,经常研究工运理论和政策,总结工会工作经验,创新工会工作理念,不断提高学校工会的工作水平。
4、负责有计划地组织工会干部和教职工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教育教职工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
5、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教职工学习、工作和生活状况,积极主动听取和收集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并及时向学校或有关部门反映,配合学校帮助解决,积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6、负责组织做好工会的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并培训工会干部,调动工会干部积极性,及时帮助基层工会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7、负责筹备并组织召开“两代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在教代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监督、检查大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完成教代会要求的各项工作。
8、经常向校党委请示、汇报工会工作,主动接受党委的领导,并积极争取行政的支持。负责定期向上级工会和教职工报告工作,争取上级工会的指导,接受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校工会专职副主席(A岗位)工作职责
1、分管校工会的女工、宣传和组织工作,协助做好工会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工作。
2、负责组织工会全体同志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工会作为党委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3、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并反映教职工的合理要求,更好地为教职工谋利益、办好事。
4、负责领导校女教职工委员会,做好女教职工的工作,贯彻落实女教职工的有关政策和条例,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指导部门女工委开展工作。
5、负责做好组织推荐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树立典型,弘扬。筹备召开有关表彰大会,负责劳动模范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