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个人收入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中国共产党xx区教育党委、xx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1x年xx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xx委教监〔201x〕6号)文件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
3.定期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和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加大效能建设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通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4.积极开展党务公开,创造透明、公正、清廉的工作局面,对涉及重要业务、重大经费使用、公务费用、干部任用、评优奖罚等干部最关心、最直接的切身利益事项,利用网站、微博、宣传栏等载体做好党务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5.继续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深化反腐倡廉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继续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使"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真正落到实处,让"廉政文化"深入师生的心田。
四、抓好教育,进一步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
1.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市、教育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精神,通过学习教育统一党员干部的思想,紧紧围绕反腐倡廉重点开展工作,促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2.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搞好自身的廉洁自律工作,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3.结合形势任务,有针对性地组织反腐倡廉教育。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和廉政警示教育活动,适时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相关展览,观看反腐倡廉正反两面的电教片,做到用正面典型引路,用反面事例教育人,从而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党员干部在行政勤政过程中自重、自警,自省,自觉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
4 .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坚持"三个必谈",即群众有反映时必谈、职务调整时必谈、个人发生重大事项时必谈。通过谈话活动,对党员干部进行及时有效的提醒、教育批评和帮助,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