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严明组织纪律,加强组织管理。引导党员干部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等党的组织制度,增强组织观念、程序观念,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党员干部要按照规定向局党组请示报告。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等现象,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
3、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管理。坚持财务预算制度,完善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各项开支。加强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以及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深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活动,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反对浪费厉行节约条例》相关规定,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延伸到统计工作的每一个方面;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积极推进“三公”改革;继续压缩行政支出。
4、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工作任务落实。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工作日午间禁酒制度,严格请销假程序。进一步解决消极应付、迟到早退、脱岗缺位和擅离职守等问题。加强对各科室人员到岗在位、服务态度、遵规守纪、工作秩序、任务完成等情况的实地督查,检查结果及时实名通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深化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四风”
1、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活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是新形势下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大部署和生动实践,要着力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规范行动。要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来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引导全体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坚决维护”,自觉践行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