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党委要及时就意识形态领域的政策要求、形式判断、目标任务,向有关层面和范围通报,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党委要建立新闻发布及对外宣传联席会议机制,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新闻发布(通气)会,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舆论。
4、建立督查问责机制。党委分管纪检、宣传的领导应立足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
(三)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加强网络评论引导工作,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加强构建大网络大舆情全媒体工作格局。
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探索运用网络媒体团结引导服务职工的途径和方法。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网络评论,善于运用新媒体对政策措施进行权威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网速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
(四)加强重点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1、严格落实重点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认真落实区委关于灾后重建、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部署。区供销社党委书记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反分裂、反渗透斗争的第一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责任和主题责任,结合工作职能,管好守好阵地。
2、加强思想教育和舆论引导。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加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教育,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感恩教育、法治宣传教育。
(五)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
1、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度量衡,评判意识形态领域的是非曲直。区分情况、把握分寸,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既不能随意上纲上线、把一般问题政治化,也不能丧失政治敏感性、把政治原则问题当做一般的学术和思想问题来对待。注意把握好“时、度、效”,遇到突发情况后,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迅速分析研判,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及时表明立场,第一时间妥善处理,防止问题发酵放在。
2、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通过党内通报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不能爱惜“羽毛”,当“开明绅士”。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网络“大V”、网上活跃人士、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要密切关注方向,坚决防止非法串联、造谣生事,同时采取座谈、约谈等多种方式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危害严重、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