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对网络意识形态的安全维护。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各党组织负责人应亲自抓、一手抓,对涉及重大舆情事件坚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报送、第一时间处置”原则,主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进一步完善与媒体的沟通协调和会商处置机制,加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官网、微博、微信、贴吧管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防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培育健康向上的网络舆论生态。
(六)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队伍建设。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教师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觉悟。按照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标准,加强系统网宣员、新闻发言人、通讯员三支队伍建设,着重考察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和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耐心细致地做好对重大思想理论和舆论问题的引导,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七)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定期研判。健全全市教育系统社会舆情收集报送网络,落实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季度分析、半年通报的制度。各级党组织要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教育系统中涉及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及时做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三、工作机制
(一)开展好专题研究与舆情研判。各级党组织每年至少开展2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建立各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分析制度,每年至少开展1次综合分析;建立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制度,每年至少通报1次,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二)开展好意识形态检查工作。综合检查由局党委会同分管处室,每两至三年开展1次,检查结果上报上级党组织。专题督查由职能科室负责组织,每年开展1次,检查结果向同级党组织报告。检查可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座谈会等方式。综合检查一般单独开展,专题督查可以单独或结合其他工作一同开展,综合检查和专题督查不重复进行。
(三)开展好专题汇报工作。市直教育系统各党组织每半年向市教育局党委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即每年的6月和12月各1次,汇报内容可以是综合性的工作总结,也可以是专题性的情况汇报。专题汇报可以书面或当面汇报。书面汇报以所在党组织名义上报;当面汇报由所在党组织负责人向教育局党委书记或分管领导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