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党小组成员参加,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组长安排提前一周通知,主要活动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围绕支部近期的工作,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支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党课:
党课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支部党课教育内容可根据每一时期党的中心工作要求和党员的思想教育实际需要确定。每半年活动一次。主要活动内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教育;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国内外形势教育;党规、党纪教育、党风廉政教育;与时俱进,增强党员先进性的教育。
三、具体要求:
1、"三会一课"在内容上,结合党和国家的形势、围绕我委的中心工作,体现经信工作要求,要有鲜明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践性。
2、"三会一课"必须精心组织,精心安排,注重实效。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积极有效的方法,不断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要克服和防止为开会而开会的“走形式、走过场”的做法。
3、严格“三会一课”考勤制度,健全“三会一课”记录簿,会后及时小结,使"三会一课"活动规范化、制度化。
4、"三会一课"活动必须单独召开,不能用业务会议或其他工作会议代替。
5、联系的县领导和委领导班子成员都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每位党员要自觉参加“三会一课”活动,不能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对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党支部及时提醒并给予批评教育。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经批评教育仍无转变,属预备党员的延长预备期直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正式党员的不能参加优秀党员评比。
6、委党组加强对“三会一课”活动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解决。
7、党支部对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活动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对参加“三会一课”活动确有困难的可指定专人向其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保持经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