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发挥妇联在家庭领域的独特作用,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工作。坚持把家庭文明建设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落实市委宣传部、首都文明办和市妇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新时期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制定实施《北京市和谐家庭行动计划(2017)》,选树命名第十届首都和谐家庭,常态化开展寻找“首都最美家庭”活动,使“最美家庭”寻找和展示贯穿全年,利用活动官网、官微、宣讲团、微电影等多种形式,弘扬家庭美德,树立优良家风。推进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和“家庭教育大篷车”进乡村、进校园等“新蕊计划”三项主体工作,举办家庭教育情景剧展演、家教公益展示服务、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家庭参观南水北调工程和展览,开展“饮水思源-家庭节水行动”,举办家庭亲子乒乓球赛等各具特色的家庭文化建设工作,切实做好“京和家庭亲情一线牵”等北京与新疆和田家庭儿童交流活动。以纪念“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十周年为契机,举办征文等活动,继续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反邪教知识进家庭”等家庭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以家庭安全助推社会稳定。在党员干部家庭中倡导廉洁家庭建设,筑牢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为促进清廉政风作出贡献。
9、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工作。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联系服务,积极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完善《市妇联关于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参与社会管理和创新的实施意见》及《市妇联关于培育和服务社会组织的管理办法》。以妇女儿童社会服务中心为依托,开展社会组织服务基地建设,通过丰富的内容、创新的形式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服务力度,发挥官方微平台作用,吸纳凝聚更多的社会组织有效发挥作用。健全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出台推进妇联组织志愿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成立妇女儿童志愿服务联合会,建立日常志愿服务和大型活动志愿服务长效工作机制。积极承接政府转移的社会管理职能,推动妇联作为政府购买主体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召开妇联系统社会工作推进大会。
10、坚持为国家总体外交服务、为北京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妇女儿童事业服务的方针,建设妇女交流交往示范基地,实现交流交往工作可持续发展。发挥首都外事资源优势,通过举办女性领导力国际论坛、“中外家庭共度国际家庭日”等活动,打造首都水平的妇女民间外交活动品牌。深化与韩中文化经济友好协会的合作,借鉴“活力巴塞罗那”经验尝试打造整合国际国内优质资源的女性创业支持平台,推动合作项目落地;加大对北京巧娘品牌的国际化推广,以手工艺为纽带促进首都与国外女性交流互鉴,丰富和活跃妇女民间外交工作。搭建多领域、多层次交往桥梁,发挥港澳代表、执委作用,通过举办京港粤中学生环保交流项目、“海峡两岸家庭建设与亲职教育学术研讨会”及“京台科技论坛第五届女性论坛”等活动推动发展,厚植情谊。挖掘民主党派优秀女性的资源优势,搭建平台充分发挥高端女性智库作用。开展“美丽梦想,优雅绽放”系列活动,扩大妇女统战工作培训班影响力,促进党派资源共享,构建“大联络”格局,凝心聚力共促妇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