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9)

工作计划2018-08-27王新老师

四、全力加强“平安企业”创建活动

全面推进“平安企业”创建活动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因此,各企业要做到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措施落实、工作规范,努力实现无集体越级上访、无刑事案件、无重大治安案件、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干部、职工违法犯罪的“五无”目标,尤其是有百人以上员工的企业要达到“平安企业”创建要求。

1、企业要自觉服从局党委的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平安创建组织机构,企业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自觉把平安创建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

2、不断完善创建工作制度,层层签订综治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对重点要害部位增加投入,专人管理,积极参加社区的平安创建活动,共同做好群防群治工作。

3、加强对运输车辆、水质供应、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的检测和管理,对施工工地要强化安全生产措施,保护市民、职工和国家财产安全,让职工真正感到企业是我家,平安靠大家。

4、做到“六个有”即:有一块工作牌、有一个专门办公室、有一套办公桌、有一套标准的工作台帐、有一个综治工作宣传栏、有一个资料齐全和档案完备的文件柜。

5、落实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不断提高企业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和服务,积极预防和减少犯罪。

6、定期召开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会议,制定年度综治、法制教育、平安创建工作计划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7、加强考评、检查制定,对因管理不善,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人或主要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按照市建设局下达的“平安建设责任书”要求,搞好“治安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三位一体创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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