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根据《眉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四行业”平安创建命名活动的指导意见》(眉综治委〔20XX〕9号)要求,以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载体,着力解决影响学生安全和校园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强源头治理和基础性防范工作。将学校平安建设纳入辖区平安建设重点内容,总结推广平安校园建设经验典型,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
三、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发挥各区县专项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加强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网络安全、防意外伤害和防溺水等专题教育,推动成员单位研究设置校外教育项目和教育基地。督促各中小学抓好《生命·生态·安全》课程教育。充分运用“法律进学校”载体平台,组织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广泛开展安全法制教育交流观摩。深入开展“绿色上网、安全用网”、“第二十一个中小学安全教育日”等活动。
四、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深入了解师生思想动态,及早分析、预警和妥善处置各类苗头、事端,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标准化建设,提高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工作水平。春秋季开学组织集中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的行动,加强重点活动、涉稳敏感期等时段的安全检查,做好影响学校安全稳定问题的预警提示工作。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完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增强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五、加强治安防控工作。推动《四川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规范(试行)》贯彻落实,完善学校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把校园“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起来。深入推进“警校共育”工作和“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加强校园周边各类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加强校园周边重点区域、上下学等重点时段的巡逻防控,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封闭管理、来客登记、门卫查验、幼儿接送交接等各项制度,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
六、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重点打击侵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涉校刑事犯罪活动,坚决铲除校园周边为非作歹的流氓恶势力、黑恶团伙。加大校园周边治安乱点整治力度,坚决取缔和清理整顿学校及周边违规经营摊点、出租房屋、违章建筑和“黑校车”、“黑网吧”、“黑摩的”等问题。加强学校及周边流动人口管理,扫除校园周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发挥各级专项组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评推动等职能作用,统筹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加强校园及周边网吧、图书经营、食品摊点、娱乐场所、电信市场等整治和监管。总结推广治理校园及周边非法宗教聚合点的工作经验,严厉打击针对学校的宗教渗透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