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服务党组织建设工作。“给钱给物,不如帮建个好支部”。帮助建强村党组织阵地,规范制度,完善办公环境;帮助村党员提高为民服务本领,强化村干部廉洁履职意识,增强服务意识,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农村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改进工作作风。共走访群众百余户,收集群众意见20余条,为村组织建设提供意见建议10余条,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难题3个。
二、突出“引领”,抓思路出点子
一是帮助梳理工作思路。帮助强化村班子建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要求,帮助梳理治理“慵懒慢浮贪”,刹住“六风”,确保村班子的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氛围团结、工作措施得力、工作成效明显。派驻的新房子村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完成,改变了过去工作“拖、散、缓”的情况。特别是对“不发展、懒发展、难发展”的村民进行了多次谈心,最终用真诚打动他们,让他们“想发展、要发展、去发展”。
二是帮助找准发展方向。基础设施差、产业结构单一、集体经济空壳是制约贫困村发展的主要问题。工作队同志驻村后迅速摸清派驻的新房子村情况,了解村情,掌握底数,为发展新房子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出谋划策。综合考虑村交通条件、气候条件、生态环境情况、劳动力情况,确定了可行的发展思路。特别是占地达11000亩玉米种植专业服务合作社的成立为村民带去了福音。
三、突出“职能”,抓纠纷解问题
一是积极宣传检察机关工作职能,提升检察机关知晓率。
积极征求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工作开展的意见建议,改进检察机关工作,提升检察机关形象。驻村干部共与群众座谈300余人次,征求整理综合性意见10余条。
二是延伸检察机关监督触角,加强村支两委职务犯罪预防教育。通过与村干部交心、谈心,加强法律、政策宣传,加强职务犯罪警示教育。驻村干部参与开展警示教育4次,提高了村干部廉洁意识,提升了防腐拒变能力。
三是突出检察机关职能优势,着力解决群众矛盾纠纷,维护当地社会稳定。通过走访,了解村情民意,灵活运用人情道理,调解处理群众纠纷。自驻村工作开展以来,驻村干部共调解或参与调解群众纠纷20余起。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四、注重和谐,察民意解民忧
一直以来,献爱心、送温暖始终贯穿于整个包村活动中。在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检察院驻村干部协调省扶贫协会引进“千企连千村”项目,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帮扶20户特困户,并抓好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确保扶贫工作“真扶贫、扶真贫”。今年,他还协调辽宁省宝树专业合作社彰武分社和彰武县民政局,为10户低保边缘户购进6吨平价化肥(每吨2500元,市场零售价3000元),20袋种子(每袋150元),另外每户1桶豆油、2袋白面和1袋大米(价值3000元),总价值9000元的福利已经送到低保边缘户手中。